【課程背景】
2021年,隨著新冠疫情防控常態化,經濟下行依然不容樂觀,雖然兩會新政的推出給國內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經濟復蘇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希望,但是整體經濟形勢低迷仍然無法避免,由于2019年以來普惠性減稅政策持續造成財政收入吃緊,稅務機關對重點稅源企業的檢查力度不斷加大,作為稅局重點稅源行業的房地產企業極其容易被納稅評估或稽查,甚至被認定為偷稅,直接造成稅企爭議持續不斷。加之2022年金稅四期將正式完成上線工作,增值稅發票電子化已在全國鋪開,稅務稽查“雙隨機、一公開”選案模式的確定,稅務稽查評估的方式方法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從過去的“經驗稽查”到現在的“以數治稅”,房開企業面臨著巨大的涉稅風險。
置身于如此背景之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涉稅工作將面臨層層挑戰,風險與收益并存,創新與困難同步。本課程不同于以往房地產課程對于政策匯編的整理,而是精挑細選了若干高難度稅務稽查案例,深入的為大家細致分析、剝絲抽繭,直擊問題的核心,展示當前房開企業全稅種稽查應對與稅負測算,幫助房開企業更加從容的面對日益嚴峻的稅務稽查評估環境,能夠做到從容不迫,精準應對,打造房開企業稽查應對的最優化。
【課程收益】
接地氣:大型房企的稅務稽查評估案例匯總
注重點:稅局全稅種核心涉稅問題的關注重點
有深度:提出若干高難度問題進行剖析和解決
【課程對象】
本期內容適應房地產企業財務總監、財務高管、財務經理、會計等各類辦稅人員
【金牌講師】
劉瑋老師:
山東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某稅務干部學校副教授。多年在稅收一線從事稅務稽查和審理工作,曾多次參與國家稅務總局組織和布置的相關行業專項專案檢查工作,稅務總局稽查人才庫成員,房地產稅收師資庫成員,被業內人士譽為房地產建筑業稅收管理專家。在稅務學校工作期間,著力從事稅收政策管理工作,多次參與總局組織的房地產建筑業最新政策研討會,參與對稅務干部、納稅人及中介機構的稅收政策培訓工作,承擔萬科地產、中南置地、陽光城地產、佳兆業集團等多家房地產上市公司內訓工作,承擔全國多所稅務院校的教學任務,國家稅務總局揚州稅務進修學院兼職教師,山東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山東財經大學MBA、MPA教育中心、湖北財稅職業學院客座教授,編寫《企業所得稅納稅遵從風險與防范》、《新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疑難問題解析與特殊項目難點分析》、《最新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填審技巧與政策指引》、《企業所得稅知識問答全解》等多本涉稅書籍。
【課程大綱】
一、金稅四期下房開企業涉稅政策解讀與稽查應對
“金稅四期”即將上線,三大變化與一大缺陷并存,第一時間解讀“金四”。相比金稅三期,對涉稅企業信息管控有哪些質的飛躍?房開企業在電子發票問題上需特別注意哪些問題?
2021年稅務總局稽查重點目標,稽查方向將完成從“以查促增收”向“以查促管理”轉變。,哪些行業將成為重點稽查行業。
多證合一、一照一碼、財源建設平臺數據信息共享、網絡爬蟲技術應用,在股轉并購重組領域發揮作用,大數據稽查將貫穿企業納稅全流程,房地產企業應如何應對?
稅務總局企業所得稅風險提示系統的上線,財務報表與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數據強制比對,2021年新增哪些涉稅指標,房開企業怎樣正確進行賬務處理、填寫納稅申報表,才能夠不被稅局機關關注?
國務院普惠性減稅政策下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口徑愈發嚴格,怎樣區分稅務稽查與納稅評估的異同,怎樣進行應對。----某房地產企業納稅評估未開票收入入庫案例分析
房開企業工資薪金個稅申報與企業所得稅扣除比對及土增稅的稅務稽查應對,內外工資表形式的使用禁忌----某房地產企業高層員工發放年終獎評估案例分析
新格局下房開企業合同控稅的誤區:個人代開發票,受票方土地增值稅風險激增解決方案的稅務稽查應對
房地產上市公司如何提前消化增值稅3%預繳,怎樣才能取得更大的資金流,手把手教你增值稅留抵抵繳欠稅。----某房地產企業增值稅預繳期留抵抵欠稅案例分析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解讀及“無票扣除”引來的法律風險與對土地增值稅的影響與補救----以案說政策,某房地產企業“無票扣除”以后年度稽查評估應對分析
二、房開企業拿地環節全稅種政策解讀與稽查應對
1、2022年即將頒布《土地增值稅法》全面解讀及對房開企業未來的影響。
2、土地價款涉及主要稅種的扣除與稽查應對
1)土地出讓金返還款怎樣避母公司拿地項目開發土地價款扣除的三種路徑
2)法院強制執行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涉稅問題最新解讀及與稅務稽查應對,被執行方需繳納稅額巨大的土地增值稅,買受人如何進行稅收籌劃,將交易稅費降到最低?----兩個不同案例,帶來兩個截然不同的交稅結果
3、以“毛地競拍”等形式取得土地向村委支付拆遷補償支出的稅收籌劃與稅務稽查應對,土地增值稅如何安全穩妥的稅前扣除----某房地產企業舊村改造拿地案例分析
4、被政府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形成的損失如何處理?被政府收取的土地閑置費能否稅前扣除
5、土地出讓金返還、購買土地滯納金、分期付款購買土地,三種拿地方式土地增值稅的稅務處理及稽查應對
6、大市政配套費繳納契稅新政及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土增稅的影響
三、房開企業稅款預征階段和發票開具階段全稅種操作實務及稽查應對
1、“買房贈車位”少繳稅款的稅收規劃及稽查應對
2、房開企業的預售收入,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與增值稅的口徑差異及稽查應對
3、紅線外支出能否稅前扣除?變相銷售地下車位是否應確認土地增值稅清算收入?有產權車位、無產權車位、人防車位的土地增值稅處理----以案說法,分析某房地產企業紅線外修建柏油馬路案例分析
4、預提的土地增值稅款,在匯算清繳最后期限繳納并取得稅票,可否追溯進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稽查應對
5、合作建房但該項目未成立獨立法人公司的,通過項目管理費形式的合作建房的稅務稽查應對,誰是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
6、土地增值稅清算造成企業所得稅退稅的政策解讀與稅務稽查應對,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稅增值率不超20%退稅企業所得稅應如何繳納才能避免滯納金的付出?
7、土地增值稅預繳稅款清算環節納稅申報--土地價款扣除金額是否需要還原----全國多個省市土增稅申報表填寫口徑分析
四、房開企業融資、施工環節三大稅種政策解讀及稽查應對
1、集團內部關聯方資金拆借、資金池運作模式的稽查應對
2、大額貸款與其他應收款并存的稽查應對----某房地產企業融資財務費用稅前扣除案例分析
3、統借統還納向信托投資公司的票據管理及稽查應對
4、企業集團內單位(含企業集團)之間的資金無償借貸行為免征增值稅的新政適用與企業所得稅具體操作的稽查應對
5、房企建安甲供工程的博弈----土地增值稅的不同處理方式與稽查應對
6、境外設計費如何代扣代繳相關稅費?----房企、境外設計公司、境內代理三方協議模式的稽查應對
7、建安成本偏高、開發成本超過評估指標值的稽查應對----以案說法,最高人民法院價格條款司法解讀在實務中的應用
8、成本發票滯后取得(跨期票據)扣除的稽查應對
五、土地增值稅清算過程中容易造成的稅企爭議及稽查應對
1、土地增值稅不同的清算單位帶來不同稅收利益的影響有哪些?怎樣溝通才能得到清算單位利益最大化。
2、土地增值稅清算對象的確認,三分法與兩分法對抗何去何從?可否放棄普通標準住宅免稅條款而選擇與非普通標準住宅合并計算收入和扣除?----以案說法,全國允許使用兩分法的省份分析
3、建筑安裝企業營改增后異地施工的發票可否作為土地增值稅扣除憑證?----秦皇島某房地產企業建安成本案例分析
4、土地增值稅可選擇的成本分攤方法有哪些?層高系數法、銷售比例法的使用規則。
5、清算后又發生成本是否允許再次清算?土地增值稅“二次”清算是否被允許?----全國土增稅允許“二次清算”執法口徑分析
6、分立、新設合并、整體資產轉讓、股權轉讓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稅?無法變更產權的自持商業地產怎樣作價對外投資?
7、如何認定“價格明顯偏低且無合理正當理由”?----由德發案得到啟示,房地產企業銷售價格案例分析
8、土地增值稅清算過程中如何被稅務機關調增價格,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能否同時被調增價格?----青島稅局進行土增稅價格計稅依據統一調整行動的納稅評估案例分析
9、計入開發間接費用的項目服務費,能否作為土地增值稅的扣除事項,怎樣與稅務局溝通扣除?需要什么證據作為輔助資料?----以案說法,全國三種不同的執法口徑分析
10、“三舊改造”中政策解讀及“拆一還一”全稅種收入與扣除的計算方法。
六、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項目全稅種稅負測算方法及實操應用
【課程說明】
【主辦機構】中國房訓網
【時間地點】2021年12月10-11日 廣州(具體地點開班前一周統一發《報到通知》另行通知,詳情請咨詢會務組)
【培訓費用】3980元/人(含講師費、場地費、講義費、茶歇費等),會務組提供酒店代訂服務,如需住宿請在報名回執單中說明,會務組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報名咨詢】 全國免費咨詢熱線:400-6789-925 QQ:2442760608 E-mai:fangxunwang@qq.com 微信號:fangxunwang
[注:本課題亦可作為企業內訓,請需要的企業電話聯系: 400-6789-925]
【2021年12月份最新房地產培訓課程】
12月份最新房地產培訓課程:http://www.surl-8.cn/training/pxdt/index.htm
【2021年度房地產精品課程培訓計劃】
2021年度房地產精品課程培訓計劃:http://www.surl-8.cn/dongtai/notic_7148.htm
。ê荷虡I地產、工程管理、設計管理、景觀設計、營銷策劃、銷售技巧、采購管理、運營管理、項目管理、成本管理、物業管理、財務管理、人力資源、客戶關系、精裝修、開發管理、法律法規、合作并購、土地拓展、融資模式、精裝修、裝配式建筑、長租公寓、住房租賃、文旅地產、養老地產、產業地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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